拒绝高空抛物 提高法治意识
9月18日下午,我校法治副校长、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碧波为初一、高一年级的同学做了一次精彩的法治讲座《澳门皇冠赌场》。
刘碧波通过典型案例,围绕高空抛物的后果、高空抛物的相关法律规定、如何预防高空抛物三个方面,介绍了民法典的治理规则以及民法典是怎样为人民群众头顶安全撑起“保护伞”的,让我们明白高空抛物不仅事关社会公德,更是一条不能逾越的法律红线。
过去,我们从来没有意识到,高空抛物会对我们自己的生活有什么影响,觉得那是一闪而过的社会新闻。可是,听了这样的讲座之后,尤其是法治副校长列举的那些鲜活的案例,让我们直观地感受到,高空抛物关乎我们每个人的安全,也关乎我们校园的文明与有序,让我们受益匪浅。
高空抛物可能会导致底楼层或路面人员受伤甚至死亡,由于重力作用,高空抛物时物品下落速度快,冲击力度大,楼层越高抛掷物品造成的伤害就越大。从法律角度看,高空抛物造成他人损伤的,视情形,不但要给受害人赔偿,故意抛物造成严重危害的,还会以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特定情形还要从重处罚。
这些我们以为只是在高层建筑区才能出现的情况,其实在我们的校园里,也是隐性的安全问题,需要我们每个人都能增强法治意识,从我们自身做起,为校园文明与安全做出应有的贡献。
如果我们当中部分同学为了省事,从宿舍直接往楼下扔杂物垃圾,这样不仅会导致学校卫生环境破坏,卫生保洁难度增加,而且会危及楼下行走路过的同学的安全。
鉴于此,我们也想向全校同学提出倡议:
1.树立安全意识。要时常清理寝室阳台外沿、窗台外沿上容易被风吹掉的物品,如晾衣架、鞋子、拖把等,避免高空坠物的发生。
2.树立品行意识。请勿往楼下倒水或将废纸、果皮、生活垃圾等物品随手抛出窗外,做到将垃圾物品自觉打包放到校园指定的分类垃圾桶内,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3.树立集体意识。请广大同学协助监督高空抛物的行为,人人都有监督高空抛物行为的义务,引导同学们将窗台上的物品,存放在屋内或者背风较安全的地方,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总之,聆听了这次法治专题讲座,我们认识到,高空抛物这个“空中杀手”,是一种极不文明的行为,并且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安全无小事,让我们一起拒绝高空抛物,共建文明校园!
文案:高一(1)班 格桑德吉 扎西卓玛 指导教师:肖冬云 审核:郁玉霞 严玉萍 朱 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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